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2020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行动
发布时间:2020-05-14 17:32:42 来源:

5月13日,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2020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0年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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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进入收关之年。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和《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为确保顺利通过省级复核和国家技术评估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攻坚行动目标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技术评估量化评价职责分工表》、《国家卫生城市技术评估重点内容及样本量》和《2020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要求,对农贸市场、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车站、医院、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内食品经营单位开展“搬家式”大扫除,进行“拉网式”规范提升,确保各项创卫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要求。

二、攻坚行动时间

  2020年5月15日至国家技术评估结束。

三、攻坚行动标准

  (一)城区无任何形式烟草广告。

  (二)食品生产、销售、餐饮单位(含各类食堂,下同)。

  1.醒目位置亮证经营: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并按许可范围经营;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有食品安全等级评定;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悬挂在醒目位置。

  2.内外环境干净整洁:悬挂张贴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无卫生死角,工用具和设备清洁干净,摆放整齐有序,距离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等污染源25m以上。

  3.设施设备运转正常:有餐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有合格的防尘、防蝇、防鼠设施;操作间、专间无蝇,室内用餐区基本无蝇;垃圾收集容器密闭、干净,专间内设置脚踏式垃圾桶,垃圾日产日清。

  4.群众监督举报电话:在醒目位置悬挂公示。

  (三)小饭店、小熟食店、小食品加工点。

  1.亮证经营:持有有效的《小餐饮登记证》、《小摊点备案卡》和《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以及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群众监督举报电话等醒目位置悬挂。

  2.基本设施:地面硬化、平整、无裂缝,有给排水系统;设置相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存储、更衣、清洁工具存放等场所,各场所均设在室内。

  3.防尘、防蝇、防鼠等设施:门、窗装配严密,有纱窗(门)、灭蝇灯和防鼠板等防尘防鼠设备。

  4.内外环境整洁:内、外部环境清洁;各种物品整齐摆放,地面平整,无垃圾、无积水、无破损;墙壁、门窗及顶棚表面光洁,无污垢、无塔灰、无霉斑。

四、攻坚行动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目前已进入决战决胜关键时刻。各区一定要对照创卫任务、标准和要求,从局班子成员、相关科室、各基层监管所层层进行培训、动员,举全局之力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经营单位开展全方位规范整改,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考核。自5月25日起,市局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行动督导组,按照各区确定的技术评估重点样本(点位)、老旧小区和农贸市场以及城乡结合部、车站、医院、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开展暗访,市区4个主城区、6个周边区每周各督导检查30家、20家食品经营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挂牌督办,每月进行考核排名。

(三)做好资料建档。按照《石家庄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资料建档参考目录(试行)》要求,明确专人负责,高标准完成好2017年、2018年、2019年创卫档案资料的建档工作,2020年创卫档案资料随时收集整理,确保技术评估环节提供精准的资料数据和佐证材料。

(四)做好相关工作。按照市爱卫办《关于开展2020年灭蚊蝇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食品经营者对经营场所进行清洗消毒,有效降低蚊蝇密度;按照市文明办《关于做好“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宣传的通知》要求,在单位食堂、宾馆饭店、小饭馆深入开展“公勺公筛、文明用餐”、“光盘行动”等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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