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等多部委联合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至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方案要求,2018年10月1号至2019年3月31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左右。
方案强调,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严禁采取“一刀切”方式。各地重点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实施采暖期错峰生产;根据采暖期月度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可适当缩短或延长错峰生产时间。
近日,生态环境部等多部委联合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至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方案要求,2018年10月1号至2019年3月31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左右。
方案强调,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严禁采取“一刀切”方式。各地重点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实施采暖期错峰生产;根据采暖期月度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可适当缩短或延长错峰生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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