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波降价药品已在路上!33个品种入选药品集采名单
发布时间:2020-01-04 09:48:27 来源:燕赵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日前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33个品种入选第二批国家药品“集采”名单,涵盖高血压、糖尿病等重大慢性病用药,以及抗肿瘤和罕见病用药。采购目录显示,阿比特龙、阿莫西林、阿奇霉素、对乙酰氨基酚、头孢拉定、异烟肼、吲达帕胺等常用药品入围。

一些自费药品加入集采

按照集中采购工作安排,2020年1月17日将开标产生拟中选结果,全国各地患者将于今年4月份用上第二批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有网友评论说,又一波降价药品已“在路上”。

记者梳理发现,33个品种入选名单纳入了口服降糖药物,高血压用药,治疗罕见病——肺动脉高压的药物,还有抗癌药,以及多个抗生素品种。

相关药品

口服降糖药物:阿卡波糖、格列美脲等

高血压用药:奥美沙坦酯、坎地沙坦酯、吲达帕胺等

治疗肺动脉高压的药物:安立生坦片等

抗癌药:替吉奥、阿比特龙等

抗生素品种:阿奇霉素、甲硝唑、克林霉素、莫西沙星、头孢拉定等

值得注意的是,第二批国家药品“集采”除了扩大品种,采购方案也更加成熟,并且在全国同步实施,显示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已进入规范化、常态化运行。一些未纳入医保目录的自费品种此次也加入“集采”。业内人士指出,这意味着自费药品也将感到集中带量采购带来的降价“压力”。

以带量采购引导药品降价

2019年9月,第一批国家药品“集采”扩围到全国,与扩围地区2018年同品种最低采购价相比,25种中选药品平均降幅59%。

业内人士指出,从目前已经取得的成效看,以带量采购的模式引导药品降价,已成为大趋势。这不仅包括国家“集采”名单上的药品,也包括未纳入国家“集采”的药品。因此,2020年降价的药品会更多,受益的患者面更广。

比如,近期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已明确,各地要积极采取单独或跨区域联盟等方式,按照带量采购、招采合一、质量优先、确保用量、保证回款等要求,对未纳入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的药品开展带量、带预算采购。2020年9月底前,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率先进行探索,其他省份也要积极探索。

药品集中采购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是对既往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的重大改革,目的是为了让人民群众以比较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更高的药品,探索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和以市场为主导的药价形成机制,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提高群众用药安全。按照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坚持依法合规,坚持市场机制和政府作用相结合,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稳定。根据之前集中采购的情况,入围药品有望大幅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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