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今天公开开庭审理刘某故意伤害一案。
2012年12月的一天,刘某和李某还有几个朋友在中山路上的一个饭店吃饭。谁知,饭后竟横生枝节。
被害人 李某:吃完饭在饭店门口,我就看他跟我那个朋友在打一个公交车司机,我怕他把人打坏了,他身上还带着刀,我就上去踹了他俩一脚。我那个朋友应该是明白了我的用意。
对于李某的良苦用心,刘某并不买账。
被告人 刘某:我的腿之前受过伤,他踹我那脚特别疼。
事后,李某并没有把刚才的一幕放在心上,打车离开了现场。
被害人 李某:我又跟他不熟,就走了。打车去了台球厅。
李某没有想到,就在他离开的同时,刘某便叫来几个朋友一路尾随,跟了过来。
被害人 李某:就有个人下来,什么都没说,就搂着我脖子,让我出来。我说你们干什么啊。
看对方来者不善,李某很快就明白了,这是刘某叫人来报复了。
被害人 李某:我知道出去准没好事,刚才还踹了他一脚呢。
不一会的工夫,对方就来了四五个人,知道自己势单力薄,李某是死活不往台球厅外走。
被害人 李某:完了他们就往外拽我,我就抓着墙,死活不撒手。我要打电话,他们也不让。
就在这时,刘某突然拿出了一把尖刀,冲李某的左胸刺了过去。
被告人 刘某:我确实扎着了,这我承认。我就是想让他给我道个歉,当时酒劲上来了,确实拿着刀,可是怎么扎的我不知道。
李某鲜血直流,刘某也慌了神,和几个前来帮忙的朋友逃之夭夭。
李某被随后赶来的朋友送到医院时,陷入了休克。所幸,经过医院的救治,李某的性命保住了。据医生事后介绍,当时只要晚一分钟,后果不堪设想。
被告人 刘某:审判长,我就想跟李某道个歉。对不起,(起身鞠躬)
公诉人:(大意)公诉意见,违反刑法234条,建议判处有期徒刑3~4年。
在庭审过程中,刘某表示会积极赔偿李某的损失。
审判长:作为年轻人,你的行为过激了,确实得好好反省,而作为伤害案件的一个重要方面,赔偿是必不可少的。
随后,法庭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进行了审理。
本案将择日宣判。
年少的冲动,却变成了锒铛入狱。此时,刘某一定悔不当初。如果当时可以冷静一点,他和李某很可能会成为很好的朋友;而李某呢,经历这一次劫难,也应该有所感悟,如果自己当时的好意是以另一种方式表达,随后的一切也应该能够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