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委省政府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群众举报案件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11-20 19:39:34 来源:

关于省委省政府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移交群众举报案件情况的公示

省委省政府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下发了《省委省政府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单》(环督(石信)转〔2019〕04号),共收到第四批移交的群众信访举报案件28件,其中生态类3件,噪声类3件,大气类13件,水类4件,土壤类3件,其他类2件,共涉及我市17个县(市、区)。现将群众举报重点问题公示如下:

元氏县北褚镇蟠龙湖景区内小区垃圾无人清理问题、新乐市协神乡西田村肉食加工厂燃煤及污水直排问题、灵寿县三圣院乡东木佛西木佛村石材加工厂河道内倾倒废料问题、深泽县石家庄市深泰化工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污水排放不知去向异味刺鼻问题、灵寿县陈庄镇石湖金矿固体废物污染水源问题、赵县清源污水处理厂倾倒污泥问题、元氏县石家庄铁道大学(龙山校区)生活污水经处理排放后恶臭扰民问题、无极县张段固镇景森皮革厂环评手续与生产工艺不符问题、长安区体育大街与光华路交口电建公司夜间噪音扰民及光华路与华清街交口华电公司浓烟排放和火车鸣笛噪音扰民问题、行唐县上碑镇南埌北村绿源生态奶牛养殖场环评卫生防护距离及恶臭扰民问题、新乐市杜固镇多家废旧塑料厂污染治理设施闲置废气排放污染问题、赞皇县邢郭镇东王俄村砂石厂污染环境侵占林田破坏基建设施问题。

目前,所有问题已全部移交至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核查处理,查处结果将按要求在近期予以公示。

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石家庄市协调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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